南京一位老年妇女摔倒在路边,20分钟时间里,没有人上前伸出援手,一直要等到有人把她的亲属喊来,才能把老人扶起来。这个过程,让人心酸。但是,如果上升到法制高度,却该有多少人倍感欣慰呀!没有人上前扶老人,是因为大家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就在不久前,同样的老人摔倒,施救者被反告为撞人者,最后法院判决施救者赔款4万多元!当时判决刚出,社会舆论哗然,认为这将导致没有人敢做好事。果然,时隔不久,就发生了如此一幕。无他,每个人心中都有了法制观念,大家都怕了法律惩罚。庆幸啊,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普法教育:大家这样做,是遵守法律啊。
北京一位孕妇难产中,却拒绝剖腹手续,她的男人面临生死抉择,坚持拒绝手术。救死扶伤的医生们心急如焚,请来神经科医生确认他没有神经病;又请来公安局警察,网上查对发现男人是她的合法丈夫;又请示上级领导,领导亲自做男人的工作;医生护士和病人都跑来做男人的思想工作——但是,男人始终不肯签字让医院给女人动手术,而此时女人早已昏迷。最终,医院只能看着孕妇和胎儿一起死去。让人心酸啊,一人两命。可是,如果上升到法制高度,我们同样应该感到欣慰,因为医院认为自己与医生是平等民事主体,建立在互信基础上,在法律没有许可强制手术的情况下,即便多少人死掉,也不能违背患者或家属的意愿开刀。医院这样做,是遵守法律啊。
陕西一位农民拍了一组华南虎照片,网络群议沸腾,各种质疑之声铺天盖地,有的还证据确凿。一些显而易见的常识、一批显而易见的年画,似乎基本给照片定性了。但是,面对舆论鼎沸,始终没有哪一级政府机构出来表态,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很多人对政府形象开始怀疑了。但是,如果上升到法制高度,应该感到欣慰啊,因为各级政府机关都按照自己的本分做事情,没有人做出超出行政执法应有的范围——因为没有法律规定类似事件应该由哪一级政府什么机关来解释。至于辨别年画与照片的区别,也“超出了职责范围”。政府这样做,是遵守法律啊。
守法,这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一家法人的义务,更是政府机构的义务。遵守法律,没什么错嘛!
可是,如果我们再深入追究遵守法律背后的潜台词,却都能发现“金钱”的巨大威力。老人摔倒不去救助,表面看是遵守法律,可是,骨子里是怕被反告承担赔偿的责任。医院不开刀,表面看是遵守法律,骨子里却是怕被患者赖上承担赔偿责任。陕西的政府机关说超出职责范围,看起来也是遵守法律,骨子里却是想如果老虎梦圆,能得到的政府拨款和潜在的旅游收入。遵守法律,都逃不了金钱的魔力。
为了金钱,我们就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遵守法律的借口而无动于衷吗?我们的良心和正义,面对金钱就那么的无助吗?我们人性中美好的东西,就那么见不得阳光而只能在金钱的魔爪下苟延吗?我们难道不能够因为自己喜欢做而做吗?我们难道就不能够因为自己觉得应该做而做吗?
是的,在金钱和法律面前,我们人性中的善良天分早已被泯灭。我们没有宗教信仰,我们没有人性法则,我们已经被金钱和法律规划成了标准件。在这种环境下,我们无法达到德兰修女的境界——
——即使你是友善的,人们可能还是会说你自私和动机不良;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友善。
——人们经常是不讲道理的、没有逻辑的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原谅他们。
——即使你是诚实的和率直的,人们可能还是会欺骗你;不管怎样,你还是要诚实和率直。
——你今天做的善事,人们往往明天就会忘记;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做善事。
——给这个世界你的最好,即使这永远都不够;不管怎样,把你最好的东西给这个世界。
——你看,说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间的事;而从不是你和 别人之间的事。
(对不起,德兰修女,我们中国人眼里,只有金钱和法律,没有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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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文章: 2007年11月23日晚间
"法律、金钱与上帝" was posted on Saturday, November 24th, 2007 at 9:18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