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牵动很多人神经的敏感话题:中国的逾万亿私募基金会否突然被宣布为非法?5月30日晚上,我曾经写了一个简短的分析,但后来思考再三,还是不能确定,唯恐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很多信息都在传递一个越来越清晰的信号:中国证券市场的最后一只民间力量,或将面临非法经营的指控。
在证券市场中,以前一度有一些民间力量的身影,包括德隆等系列的上市公司、包括一些民营资本参股或者控股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甚至基金管理公司。2001年后,这些民间力量遭到灭顶之灾,最后几乎全部覆灭。唯一幸存的,是当时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私募基金性质的机构,他们或提前出局,或没有卷入一些重大事件,2002-2005年休养生息后,2005年下半年,随着股市的逐渐走暖,民间的私募基金力量逐渐壮大起来。2001年,当时央行非金融机构政策司的司长夏斌估计,私募基金的总规模超过7000亿。6年后,市场几乎普遍认为,目前的私募基金规模超过1万亿,更有媒体宣称,私募基金本轮牛市赚了1万亿。但不管怎么说,私募基金的队伍比6年前壮大得多了。
目前,中国的私募基金主要以下面几种形式开展业务:
第一,信托模式。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跟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管理,赚钱后按比例分成。这种模式相对比较公开,规模不过百亿元左右。
第二,投资管理模式。客户资金在自己账户里,股票也在自己账户里,交易密码报给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只通过网上交易进行投资管理。根据赚钱的比例,私募基金可以分成。这种模式下,客户随时可以查看交易情况和持仓情况,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修改密码而终止协议。最近两年,这种模式得到了长远发展,规模很可能有数千亿元。
第三,集合管理模式。客户的资金交给私募基金的公司,在私募基金公司的账户上进行操作,客户无权过问或了解持仓情况,但私募基金需要定时报告客户资产状况。这种模式在2001年前十分盛行。夏斌2001年的报告指出,该模式和上述第二种模式各占45%左右的比例。如今,这种模式应该也有数千亿的规模。
除了这三种之外,市场中还包括其他的少量私募基金模式,如向客户推荐或者指导买卖股票的模式,甚至包括通过建立QQ 群等方式发布信息的,还有的是少量亲朋好友集合资金操作的,不一而足。
这些私募基金在牛市中,做得应该是不错的,客户的意见也少,大家可谓皆大欢喜。但是,如果股市跌下来呢?会有多少人亏损?大家都说私募基金是处于灰色地带,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但如果相关部门突然说它不是灰色的,而是黑色的呢?
5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一个简短的提示。该提示的内容首次明确将“非法推荐股票”定性为犯罪行为。原文是:“公安部29日发出警方提示,指出了近期证券市场存在的4种违法犯罪行为”。要注意,这里提示的是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第二条的内容是: “ 二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向投资者推荐股票,兜售基金、股权等投资产品。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非法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他们一般通过拨打电话,或在网络上设立网站、博客,在论坛发帖,建QQ群等方式招揽投资者,向其收取一定费用后推荐股票,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没有资格而推荐股票,以前最多是违规,现在却定性为违法犯罪,让人嗅到了即将开始的打击的味道。联想到前期的非法股权转让抓人判刑的例子,现在,对非法推荐股票的打击,恐怕不会更轻松。而这则提示,实际上开始牵扯到私募基金的敏感神经。如前所述,在各类私募基金里,有一类是告诉投资者买卖股票的信息和时点的,它显然是违法的。而代理投资者操作的私募基金模式中,有一些是承诺收益的。即使不承诺收益的私募基金,也可能存在问题,毕竟,解释权在管理当局。当时,公安部还首次将贷款投入股市定性为犯罪。原文是“四是贷款诈骗、挪用资金。近来,部分地区出现了贷款、典当炒股的现象,其中一部分人员甚至铤而走险,采用诈骗手段骗取贷款炒股。此外,还有部分国家机关、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资金炒股。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贷款诈骗和挪用资金犯罪”。这个影响有多大呢?一些机构和个人,恐怕不得不谨慎贷款或者还掉贷款,有些资金不得不回到银行里去,对股市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必须指出的是,三种主要的私募基金运作模式,都无法回避一个问题:私募基金管理,是否是证券业务?是否需要获得主管机构的审批?你搞信托模式,管理客户资金,看起来是合法的,但管理者的资质如何呢?你即便是从公募基金里出来的,你在私募基金里有资格吗?集合管理模式下,客户资金到你的账户里,风险如何?会否涉及到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管理模式下,看起来最安全,但这种模式下,是否需要审批?满地都是“投资管理公司”、“工作室”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它们的身份不确定,有的说存在“主体资格瑕疵”,有的说“法律地位未定”,问题是,会不会有一天突然有单位宣布这些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统统都是非法的?
如果会,这些机构过去的行为要追究吗?现在的机构要处理吗?客户的持仓要清理吗?对市场的影响有多大呢?这些问题,我没有答案,一直在思考中。思考没有结果,那就继续思考吧。
不过,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民间的力量从来都是被压制的对象。你可以举目四望,100多家证券公司,可有一家是民营资本控股的?近百家基金管理公司,可有一家由民营资本控股的?民营力量唯一能活跃的,是中介领域,如证券律师事务所,证券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的。这些机构,油水不太多,而且管理框框很多。在股票投资方面,似乎民营机构是天敌,没有谁会支持它去发展。如今,私募基金规模这么大,却迄今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范,风险如何控制?6月27日,深圳证交所法律部提示风险,让投资者只把账户密码告诉私募基金经理人,不要告诉私募基金经理人其他资料。新华社为此发了消息。显然,私募基金开始浮上水面。此时,它的主体资格瑕疵的问题越发引人注意。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股市好的时候,一俊遮百丑。股市不好的时候,怎么办?
很多人以为,可能会先出台法律法规,然后给这些私募基金一段时间规范或清理。可是,我注意到,关于私募基金,至少有三个监管主体在谈论,却迄今没有任何立法的动议或举措。上万亿资金在市场游动,6年来一直有人呼吁私募集基金规范化、阳光化,却至今没有任何举措,这意味着什么呢?2007年6月以来,各地已经有一些带有诈骗性质的私募基金被查处了。查处的法律条文是“非法经营罪”。这涉及到法律问题,我不太懂,所以还是不说了。但它给我们的提示却是:人人都想等法律法规出来再规范,会不会就等不来这个规范,直接宣布它为非法呢?如果这样做了,天底下谁会给私募基金说句话呢?只怕没有几个人吧!这才是真正的悲哀:私募基金规模如此之大,说明它有需求,有市场,也有生命力,但是,它是民间的力量。而来自民间的力量,在证券市场中,似乎本来就不该存在……
7月10日晨补记:
早上起来,看到两则消息。一个是人大法工委答记者问,将所有证券公司的业务都列入一个范畴,凡是没有获得批准而从事的,就都是非法经营。包括证券经纪、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也包括了基金募集和“基金管理”,这实际上是把当前所有形式的私募基金同时并入“非法经营”的行列,甚至财务顾问公司也不能幸免。另外一个消息,是“带头大哥777”被警方控制,理由也是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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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政策组合拳的深远影响(下):要把所有私募基金定义为非法?" was posted on Monday, July 9th, 2007 at 9:24 pm.
